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四川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近日,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四川省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改造攻坚三年行动方案》。
其中,水泥行业重点任务包括:
落实产能置换政策,推广应用高贝利特水泥、硫(铁)铝酸盐水泥等低碳水泥。
推动水泥熟料生产等重点工序节能降碳改造,应用六级预热器、第四代中置辊破高效篦冷机等高效设备,因地制宜开展窑炉富氧(全氧)燃烧系统、高效燃烧器等改造,支持立磨终粉磨系统、分别粉磨工艺技术应用,加快电机、风机、水泵、热泵、空压机、变压器等用能设备更新升级,60万吨/年以下水泥粉磨站等应加快改造升级。
实施绿色低碳原(燃)料替代,有序推动水泥行业非碳酸盐原料替代,在保障水泥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提高磷石膏、锂渣、高炉矿渣、钢渣、粉煤灰等替代原料或水泥混合材的比重。
推进生物质燃料、垃圾衍生燃料等绿色燃料替代,优先推动生物质资源丰富、水泥企业集中的成都平原经济区等地区提高燃料替代率。
到2028年底,力争能效标杆水平以上水泥熟料产能占比达到40%。
方案提出,积极争取中央资金,统筹省预算内资金,加大对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支持力度,对符合条件的重点用能单位综合能效提升、煤电机组节能提效升级等节能降碳改造项目按照不超过单个项目总投资的15%给予资金补助(单个项目补助资金最高不超过2000万元)。落实大规模设备更新行动,支持用能设备更新升级,对符合条件的设备更新贷款,中央财政给予1.5个百分点贴息支持。鼓励金融机构推出特色金融产品,为转型融资主体提供多元化金融服务。
发挥节能降碳标准牵引倒逼作用,落实重点行业能耗和碳排放国家强制性限额标准,能效未达到强制性能耗限额标准限定值(3级)和基准水平的项目,应于2028年底前完成改造,力争达到标杆水平,不能按期完成改造或改造后仍不符合要求的项目应按规定淘汰关停;能效优于基准水平的项目,应按要求推动能效水平应提尽提。聚焦我省特色行业,持续扩大《四川省工业能碳指南》覆盖行业范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