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河北省工信厅发布关于做好2022-2023年度水泥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1、2022-2023年度水泥错峰执行时间为2022年开始供暖之日至2023年开始供暖前一日,错峰天数150天。其中,采暖季120天,非采暖季30天。
2、错峰时间置换仅限于具有同等功能类型(协同处置生活垃圾污泥类、协同处置有毒有害废弃物类、其他类)的熟料生产线之间。同时承担生活垃圾、污泥、有毒有害废弃物协同处置的熟料生产线,以处置的上述各类废弃物合计数据核算,并按照处置生活垃圾标准执行错峰规则。国家级绿色工厂企业享受环境绩效评级A级企业同等错峰减免政策。
3、在严格执行错峰规则的前提下,企业因订单调整、客户需求等生产经营情况需调整错峰生产计划的,应提前一个月向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可根据企业申请,相应调整其错峰生产计划并及时公开。未按规定提前提出申请的,不予调整错峰生产计划。
4、对违反错峰规则的要责令企业立即改正,并按未执行到位天数的1.5倍补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