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漳平红狮水泥(三期生产线)综合利用一般固废替代原料和燃料技改项目位于漳平市赤水镇岭兜村漳平红狮水泥有限公司三期厂区内,依托现有一条45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及配套设施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在现有协同处置规模基础上增加48万t/a,其中替代燃料10万t/a,替代原料38万t/a,并增加一般固体废物种类。建成后全厂产品产能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境保护部2016年第72号)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废物设计规范》(GB50634-2010, 含2015年修改)要求。接受协同处置的固体废物应符合《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废物种类的固体废物,不得处置危险废物,且接受的固体废物应属于来源企业环评报告中明确的一般固体废物。
2. 各废气处理设施均依托现有工程。
3.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4. 严格执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处置或回收回用;危险废物贮存在危废间,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清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