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来宾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来环罚﹝2026﹞6号。
广西珍珠水泥有限公司生产项目为日产5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熟料,排污许可证上载明主要排放口有两个,分别是窑尾烟囱(排放口编号DA001)和窑头烟囱(排放口编号DA002),均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4915-2013),生产过程中仅窑尾排放氮氧化物。
根据该公司排污许可证管理要求,全厂有组织排放氮氧化物年度许可总量为453.76吨/年。该公司窑尾烟气自动监控数据上传广西固定污染源自动监控平台修正后统计的2025年排放量及2025年度排污许可证执行报告年报显示,该公司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为924.55吨。
2025年度氮氧化物实际排放量超过排污许可证核定的年度许可排放总量470.79吨,超1.04倍,存在超总量排放大气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壹拾万捌仟伍佰叁拾壹元(¥108531.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