屡查屡犯!这家水泥企业违规使用未备案设施遭处罚


近日,江苏省淮安市淮阴区交通运输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淮阴交水执﹝2026﹞18号。

2025年11月15日10时30分,大队执法人员在华沃(淮安)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检查时,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未经备案的1台绞龙设施从苏百旺8899船舶上吸取石灰装车,当时执法大队向该公司下达整改通知书(淮阴交执整改字(2025)港035号),要求该单位7日内取得备案手续,在未取得备案手续前不得利用该绞龙设施从事卸货作业。

2026年4月20日19时39分,淮阴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执法人员在华沃(淮安)水泥有限公司码巡查时,发现鲁济宁货7996船舶靠泊在华沃(淮安)水泥有限公司码头,该公司正在使用未经备案的1号吊机东侧的1台绞龙设施从鲁济宁货7996船舶上吸取粉煤灰装车。

综上,华沃淮安水泥有限公司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经责令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行为,违反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十四条。根据相关规定,对该企业处以壹万元整的处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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