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7日,河南省郑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2026年度郑州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完善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政办明电〔2018〕99号)和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落实我省差别化电价政策的通知》(豫发改价管〔2018〕860号)文件要求,依据郑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专项核查结果:
登封市宏昌水泥有限公司、登封市嵩基水泥有限公司、天瑞新登郑州水泥有限公司、登封中联登电水泥有限公司、天瑞集团郑州水泥有限公司、河南永安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河南双龙建材有限公司、新郑市恒发水泥厂、郑州顺宝水泥股份有限公司9家水泥企业能耗达标,执行一档阶梯电价。
以上自2026年6月1日起追溯执行,同时《关于2025年度我市电解铝、水泥、钢铁企业执行阶梯电价的通知》(郑发改价管〔2025〕175号)停止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