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督察反映重要问题!海螺水泥这家公司整改完成


4月2日,海螺水泥发布关于安徽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的公示。

2021年第2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10项问题已整改完成,并通过核查验收。根据《安徽省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工作实施办法》要求,现将该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如下:

一、整改问题

群众诉求重视不够,海螺集团部分下属公司对群众环境信访问题重视不够,解决群众反映的环境问题不够有力。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移交信访件反映‘安庆市怀宁县石镜乡甘露村海螺水泥厂,距离甘露村新屋组和小山组居民生活区不足300米,多年来噪音严重扰民’问题。此次督察发现,怀宁海螺有限公司卫生防护距离内仍有近百户居民。

二、整改实施主体

安徽怀宁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三、重点措施

1.加强与政府及当地居民沟通、协调,举办企业环保公开日活动,邀请周边居民开展环保设施运行现场观摩,积极回应周边居民合理诉求,持续改善厂邻关系。

2.对皮带廊道落实进一步封闭,优化噪声治理,最大限度减少噪音扰民。

3.进一步封闭袋装车道、散装车道并增设堆积门,对厂内破损运输道路进行修复,从源头控制道路无组织扬尘,改善厂区无组织排放,优化周边空气质量。

4.依据环评批复要求,结合怀宁海螺发展规划,依法依规落实整改措施,统筹妥善解决环境防护距离内涉居民有关问题。

四、目标任务

环境敏感点噪声、厂界无组织和大气污染物排放优于相关标准限值要求,依法依规统筹解决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

五、完成时限

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六、整改完成情况

针对督察反馈问题,怀宁海螺严格按整改要求落实整改,主要完成了环境影响后评价、两次噪声深度治理、雨水收集,完成了超低排放涉及的廊道封闭等无组织深度治理和SCR、主收尘器电改袋等有组织深度治理,在线监测、历年自行监测和政府监督性监测中有组织、无组织、噪声、废水各类污染物监测数据均优于标准限值要求,其中废气管控措施优于超低排放政策要求,推进厂容厂貌和厂外周边环境提升整治,组织开展环保公开日活动等公益活动,同时地方政府结合怀宁海螺发展规划和安怀快线等项目建设,已统筹解决环境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问题,已满足验收销号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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