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区首起!这家水泥厂超总量排污被罚


2024年12月2日,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执法人员通过“昌都智慧生态统一平台”对西藏昌都市某水泥厂生产一线在线监测数据开展日常非现场巡查时,发现该公司2024年度水泥生产一线氮氧化物年总排放量已产生566.3吨,已超过”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平台”调取该企业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492.3吨氮氧化物年度许可排放总量。

执法人员赴现场核实,通过调取该公司在线监测数据发现截至12月5日实际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为616吨,与我局监管平台调取的数据不一致。进一步核查发现由于该在线监测传输数据系统不稳定,导致部分监测数据未能及时上传至我局该平台,造成数据偏差,其缺少的数据有2024年3月16至25日、5月4日至8日、11月2日、11月9日等监测数据,缺失的数据该企业已向我局监管平台及时报备,最终以该公司的氮氧化物年排放总量616吨为准。

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市生态环境局依法对该公司下达《责令停产整治决定书》(昌环责停〔2024〕01号)实施停产整治,停产时间为2024年12月7日至12月31日,同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昌环罚〔2024〕40号)作出行政处罚27.09万元(贰拾柒万零玖佰元)。

来源:西藏昌都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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