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家水泥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力争10月底前公示!


近日,山西省临汾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临汾市2025年臭氧污染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强化前期排查整治,实施重点时段精准管控,加快推进污染减排工程,全力解决臭氧污染突出问题,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其中,涉及水泥行业的重点任务包括:

一、降低涉NOx企业排放量。水泥行业严格执行非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要求,并严格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排放标准和排放浓度排放总量双控要求。

二、对照《国家污染防治技术指导目录》(2024年,限制类和淘汰类)要求,组织开展企业大气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回头看”,全面梳理治理设施台账,重点排查使用单一低温等离子、光氧化、光催化(恶臭异味治理除外)以及非水溶性废气采用单一喷淋技术,使用无控制系统或控制系统未实现对设施关键参数进行自动调节控制的燃烧、冷凝、吸附-脱附的VOCs废气治理设施,使用未配备吸收处理装置的氧化法脱硝、烟道中喷洒脱硝剂的脱硝设施,NOx排放浓度频繁超标的锅炉和钢铁、水泥、焦化、玻璃、陶瓷、耐火材料、有色、铸造、石灰、砖瓦等行业炉窑,建立清单台账,组织相关企业完成升级改造。

三、深入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严格落实国家、省要求,加快未完成超低排放改造的1家钢铁、6家焦化和在产的16家水泥(含粉磨站)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进度,力争10月底前按规定公示。对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并公示的企业,可开展A、B级和引领性绩效评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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