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2023-2024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2023年底前,各城市确保完成上级人民政府下达的2023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秋冬季期间(2023年10月1日至2024 年3月31日),各城市完成PM2.5浓度控制目标和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控制目标。
通知提到,要高质量推进钢铁、水泥、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工程。企业要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技术路线,严把工程质量,加强运行管理,确保全工序、全环节达到超低排放要求。各地要认真落实已出台的地方排放标准和差异化管理政策,协调解决企业改造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提升企业改造积极性和运行管理水平。
加强无组织排放管控。各地以水泥、玻璃、铸造、砖瓦、有色金属冶炼、煤炭洗选、石材加工、石灰、耐火材料等行业为重点,推进粉状、粒状等易起尘物料储存及输送过程密闭、封闭改造,破碎、粉磨、筛分、混合、打磨、切割、投料、出料(渣)等工艺环节及非封闭式炉窑,无法在密闭设备、密闭空间进行作业的,应设置集气罩,根据废气排放特征确定集气罩安装位置、罩口面积、吸入风速等,确保应收尽收,并配套建设静电、袋式等高效除尘设施。全面排查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及烟道、炉体密闭负压情况,杜绝烟气泄漏。
推进老旧高排放车辆淘汰更新。加快推进水泥等行业重型货车以及铁路货场、物流园区、港口、机场、工矿企业等场内作业车辆和机械新能源化。
积极创建大气治理标杆企业。各地应以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按照“建设一批、培育一批、提升一批”的原则,分行业分类别建立绩效提升企业名单,着力培育一批绩效水平高、行业带动强的企业,推动环保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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