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9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和《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鲁工信原〔2022〕53号)文件要求,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和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水泥粉磨存量项目,应按照项目立项时产能替代政策补齐产能。

公示显示,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需补齐指标产能20万吨,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需补齐指标产能30万吨。


9月19日,山东省工信厅发布公示,根据《关于印发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98号)和《山东省水泥粉磨产能置换实施办法》(鲁工信原〔2022〕53号)文件要求,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和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已建成的水泥粉磨存量项目,应按照项目立项时产能替代政策补齐产能。
公示显示,淄博鲁中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5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需补齐指标产能20万吨,烟台宝桥锦宏水泥有限公司年产110万吨水泥粉磨项目需补齐指标产能30万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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