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一审判决:广西锦象水泥十日内向中材国际支付工程款及利息


4月1日,中材国际发布关于重大诉讼的进展公告。

2025年11月1日,中材国际发布《重大诉讼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69),披露公司诉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案件金额904,580,876.61元,案件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

近日,公司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第(2025)桂13民初10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判决如下:

1、被告广西锦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材国际支付工程款776,410,398.30元及利息。利息计算方式为:以776,410,398.30元为基数,按照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自2024年8月21日起计息至工程款实际付清之日止;

2、被告广西锦象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中材国际支付延期付款利息47,239,471.23元;

3、原告中材国际在被告广西锦象欠付其工程款776,410,398.30元范围内对案涉“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2×6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年产600万吨骨料线”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

案件受理费4,564,704元,由中材国际负担410,823元(已预交),广西锦象负担4,153,881元。案件保全费5,000元,由广西锦象负担。

截至目前,公司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对上述诉讼事项所涉应收款项累计计提减值准备4,600.09万元。本次诉讼案件目前处于一审判决阶段,尚在上诉期内,最终结果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尚无法准确判断对公司2026年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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