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布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问题整改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港口经营管理规定》,取得内河港口码头经营许可证须办理岸线审批手续。2023年7月调查发现,苏隆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未取得岸线审批手续,但宝应县交通运输局违规为其办理港口经营许可证。苏隆水泥码头未在扬州市内河港总体规划范围内,已纳入扬州市非法码头整治范围,宝应县整治方案明确2022年9月30日前依法予以取缔,2023年4月,宝应县向扬州市交通运输局上报码头已于2022年底前完成拆除取缔,但实际还在运营,扬州市交通运输局未到现场验收核实,监管流于形式。
宝应县成立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推进问题整改。苏隆水泥有限公司码头于2023年7月完成拆除、清理,并复绿到位。拆除于2024年9月30日通过省级阶段性验收。
宝应县开展了2023年国家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举一反三”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构建“排查—整治—销号—监管”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强化盐宝线等通航航道常态化巡查,开展辖区内非法码头专项整治行动,坚决查处取缔通航水域非法码头,严防已取缔码头“死灰复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