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行业重大变化:国家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报告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核查技术指南 水泥熟料生产》(以下分别简称为“核算指南”和“核查指南”)意见的通知。

水泥行业重大变化:国家公开征求意见!

这是继发电行业和电解铝行业第三个对外征求意见的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核算与核查技术指南,由此可以看出,水泥行业会很快纳入全国碳市场,像发电行业一样按排放量发放配额,进行年度配额的履约。

《核算指南》对核查和履约相关的计算公式及参数数量进行了精简,水泥行业的碳排放核算关键参数由15个减少至4个,即化石燃料消耗量、熟料产量、非碳酸盐替代原料消耗量、电力消耗量。这大大提高了提高技术规则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核算工作的可操作性。

《核算指南》明确了核算边界。按照“抓大放小”的原则,《核算指南》对熟料生产工序的碳排放核算方法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定,同时保留企业层级碳排放作为报告项。

《核算指南》明确:

一是熟料中氧化钙、氧化镁含量,由此前规定必须采用实验室实测的方式,调整为优先使用过程排放因子(硅酸盐水泥熟料为0.535tCO2/t熟料),有实测需求的企业应符合《核算指南》规定的管理要求。

二是明确了五类非碳酸盐替代原料扣减系数,该扣减系数基于1058家水泥企业2022年度的1455条生产线样本数据计算得出。

三是更新了燃煤单位热值含碳量和低位发热量缺省值。其中单位热值含碳量仅可以采用指南规定数值(0.02618tC/GJ),该值为《省级温室气体清单编制指南(试行)》中烟煤的缺省值,主要考虑水泥行业92%以上的热量由烟煤及以烟煤为主的混煤提供;低位发热量采用缺省值23.076GJ/t,为《中国温室气体清单研究》中建材工业数据,有实测需求企业应符合《核算指南》规定的管理要求,确保数据质量监管可操作。

在核查方面,2021年3月,生态环境部发布了《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指南(试行)》,适用于所有行业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不涉及水泥熟料生产企业的生产特点和具体参数。为增强水泥熟料生产行业碳排放核查工作的规范性、提高核查工作质量,《核查指南》给出了水泥熟料生产的碳排放核查方法和要点。

来源:生态环境部、中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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