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思想拼经济稳增长惠民生“六个攻坚行动”总体方案>及系列子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3〕56号)要求,全力实施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加快推动行业恢复、项目建设,加快推动企业稳产增效、开拓市场,加快推动全区工业经济持续向好,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工信厅、财政厅发布关于组织申报工业提速增效攻坚行动政策支持资金的通知。

其中提到,支持水泥产品开拓区外市场。
1.支持范围。
经长洲船闸水运和北部湾港海运面向区外市场销售水泥产品(含熟料,下同)的广西水泥熟料生产企业。
2.奖补标准。
(1)经长洲船闸水运补贴。包含两部分:
一是补贴下行过闸费用:对经长洲船闸下行的水泥产品运输过闸费给予全额补贴。
二是增量运输物流补贴:2023年9—12月任意月份,对企业经长洲船闸下行水泥产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数作为环比基数)给予5元/吨的物流补贴。其中,没有环比基数的,按其他申报企业运输量环比基数的平均数计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业最多享受水运补贴100万元。
(2)经北部湾港海运补贴。
2023年9—12月,对企业经北部湾港面向区外运输销售的水泥产品的增量部分(按2023年4—8月月均数作为环比基数)给予5元/吨的物流补贴。其中,没有环比基数的,按其他申报企业运输量环比基数的平均数计算增量。
每月每家企业最多享受海运补贴1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