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天“三连罚”!这家水泥厂被罚101万元!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公示,唐山润德水泥有限公司丰润分公司因无证排污、逃避监管排污等环境违法行为,一天内连收三张环境违法罚单,罚金合计101万元。

一天“三连罚”!这家水泥厂被罚101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唐山润德水泥有限公司丰润分公司应办理简化管理排污许可证,现场未能提供排污许可证,7月16日上午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后已对该公司提出警告,并责令停产整治,7月16日下午为确保该公司落实停产到位再次对该公司进行现场核查,该公司仍在生产,持续排污。

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砂浆生产线正在进行生产,配备的脉冲布袋除尘设施未使用,通过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袋装车间正在进行装车作业,下料传送皮带未配备治理设施,车间大门敞开式作业,导致粉尘无组织排放,未采取集中收集处理等措施,控制、减少粉尘污染物排放。

上述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款、《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四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第三项、《唐山市大气污染防治若干规定》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的规定,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对该公司分别处以罚款45万元、45万元、11万元,罚金合计101万元。

随着国家碳达峰碳中和目标的制定,国家对水泥企业的环保要求越来越严,中央督察组对违法行为不断进行监察。今年7月20日,水泥超低排放最新标准出台,不仅从排放浓度数值越来越严,今后对于企业生产过程环保监管也会愈加严格。

生态环境部此前还印发了《关于加强排污许可执法监管的指导意见》,明确指出要加强典型案例发布宣传,扩展典型案例应用,发挥警示教育作用。针对未按证排污等违法违规行为,将加大查处力度,对偷排偷放、自行监测数据弄虚作假和故意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等恶意违法行为将依法严惩重罚,综合运用停产整治、按日连续处罚、吊销排污许可证等手段依法严惩重罚。

2022年2月,延津县鸿达建筑材料有限公司年产100万吨水泥粉磨站项目存在未按照要求实施停产减排措施,被要求企业立即停止环境违法行为,并给予罚款九万六千五百元的行政处罚。

2021年11月,生态环境部公开典型案例,吕梁市山西川东水泥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十分突出,工作组检查后要求整改。一个月后工作组开展“回头看”发现,该公司拒不整改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生产工序多处粉尘跑冒依然严重,压机铁渣排口粉尘直排,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2021年10月,生态环境部公开一典型涉气环境问题,一家水泥公司熟料传送廊道封闭不严、粉尘无组织排放,生产工序多处跑冒粉尘,严重污染大气环境。

2021年8月,安徽亳州市庆节建材销售有限公司大量冲洗混凝土废水未经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循环利用,直接排放到厂区外北侧小麦地内,被罚十万元。

2021年7月,安徽芜湖无为磊达水泥有限公司一号线窑头、窑尾颗粒物排放浓度均超过最高允许排放浓度限值,被罚33.9万元。

2021年4月,河南省新乡市新乡县某水泥公司1号粉磨机在线监测设施取样管内塞有1个一次性口罩,3号粉磨机在线监测设施取样管内塞有3个N95口罩,干扰自动监控设施通过逃避监管,处罚款57.2万元。

龙游县某水泥制造公司回转窑窑尾出口(标排口)二氧化硫均值排放浓度均值为143mg/m³,未达到《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表2中二氧化硫≤100mg/m³的要求,被处以罚款21万元整。

茂名电白县水泥厂商混项目预拌生产线清洗区存在部分清洗废水未完全收集,排入厂区门前排洪沟现象;洗车池有废水溢流到外环境迹象,现场低洼处仍残留有部分洗车废水;洗车池水位较深处设置了2个PVC排水管,拔出水管后池内废水可直接排向外环境。以上污水排放口均为非核定的排污口,被处以罚款5.5万元。

信丰县连丰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灼烧车间在堆烧煤矸石,车间未密闭,脱硫设施未运行,废气无组织直接排放,灼烧车间配电柜等被环保部门就地予以查封。

水泥行业超低排放改造,不同于一些行业单纯的尾部治理,而是将改造贯穿于水泥生产全工序、全流程、全时段,包括有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清洁运输、自动监控、大宗物料产品储存运输等环节,都要达到超低排放的具体要求。超低排放改造将有效推动水泥企业的管理由粗放型迈向精细化。

作为排污企业,水泥企业要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规范内部管理制度,千万不要心存侥幸心理。在日趋严格的环保政策和督查下,只有主动承担起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对污染防治设施的运行及日常环境管理等各个方面开展自查自纠,查找、正视、解决存在的环境问题,才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长久之道。

一、企业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技术路线,制定合理科学的改造计划;  

二、因厂制宜选择成熟适用的污染治理技术,窑头、窑尾及其他有组织产尘点配备袋式、静电或电袋复合除尘器等高效除尘设施;烟气脱硝应采用低氨燃烧、分级燃烧、高固气比煅烧、选择性催化还原(SCR) /选择性非催化还原( SNCR)、PYROCLONREDOX 等组合脱硝技术,采用氨法脱硝工艺的,应采取合理控制喷氨量、优化反应温度和反应区间等有效措施控制氨逃逸;二氧化硫排放不能稳定达标的水泥企业,应设置高效脱硫设施,确保二氧化硫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源头控制,熟料煅烧应采用低硫煤,设置独立热源烘干的水泥企业应采用天然气为燃料。     

三、做好无组织排放改造工作。无组织排放控制应采用密闭、封闭等有效管控措施,全面加强配套原料矿山开采、物.料储存、输送、协同处置及生产工艺过程无组织排放控制,鼓励采用全封闭机械化料场、筒仓、圆库等物料储存方式,产尘点应按照“应收尽收”原则配置废气收集设施,强化运行管理,在保障生产安全的前提下,有效提高废气收集率,产尘点及车间不得有可见烟粉尘外逸。  

四、落实清洁运输改造要求,厂内车辆、物料运输车(除水泥罐车外)要全部达到国六标准或使用新能源车辆;  

五、做好在线监控设施(包含氨逃逸自动监控设施)和门禁系统安装工作,并与市级监控平台联网,确保稳定在线;  

六、加强内部管理,提高认识,充分认识水泥行业进行超低排放改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建立健全企业环保管理机构和环保管理制度,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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