废气排放不达标!生态环境部公布一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整改情况

3月29日,生态环境部公开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理处罚整改情况。其中2021年12月13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四师生态环境局对伊犁青松南岗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伊犁水泥厂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四师环责改字〔2021〕55 号),责令该单位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要求该单位加强环境监管,确保达标排放。 该单位已进行配件更换和故障修复,目前已达标排放。

废气排放不达标!生态环境部公布一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整改情况
废气排放不达标!生态环境部公布一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整改情况

原文如下:

废气排放不达标!生态环境部公布一水泥企业达标排放整改情况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

  为督促落实重点排污单位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和属地监管责任,我部根据自动监测数据以及地方生态环境部门核实查处情况,汇总整理了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及其处理处罚、整改情况。具体如下。

  2021年第四季度共有26家重点排污单位被列入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按超标类型统计,废气类单位19家,污水处理厂5家,废水类单位2家。按所在地区统计,新疆生产建设兵团7家,内蒙古5家,黑龙江、陕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各2家,河北、辽宁、江西、河南、湖北、贵州、甘肃、宁夏各1家。

  各地要依法依规对列入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加大指导帮扶力度,加强执法监管,扎实推动落实整改,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要充分发挥污染源自动监控作用,针对自动监测异常数据,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应组织相关地方逐一调查核实并严格审核,及时反馈核查结果,对涉嫌环境违法的行为要及时查处,督促排污单位落实责任,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稳定运行。

  我部将对自动监测发现涉嫌环境违法行为核实反馈不及时、处理处罚不到位的地方予以通报批评。

  附件:2021年第四季度主要污染物排放严重超标重点排污单位名单和处理处罚整改情况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2年3月21日

凡本网注明“来源:智慧水泥”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为“智慧水泥”独家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来源:智慧水泥+本网链接”。违反者本网将依法追究责任。

本网转载并注明其他来源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本网转载稿件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联系处理(关注公众号“智慧水泥”后台留言或zhihuishuini@163.com)。

(3)
上一篇 2022年3月31日 14:36
下一篇 2022年3月31日 15:19

相关推荐

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