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刻汲取近期全国相关事故教训,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五预”工作机制全面开展“大排查、大曝光、大整治”行动,近期,四川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应急管理分局会同相关行业部门针对危化品使用企业开展了专项检查,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危化品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现予以公开曝光。请各企业要引以为戒,举一反三,及时开展自查自纠。

其中涉及遂宁市巨龙水泥有限公司:
问题隐患1:酸碱化学品混放于同一试剂柜,禁忌物料违规同柜储存。

法规依据:《四川省工贸行业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手册》4.3.6 储存柜内严禁储存自燃物品(如黄磷、金属锶等)、爆炸品(如硝酸铵、氯酸铵等)和遇湿会发生燃烧爆炸的物品(如金属钠、保险粉等)。相互禁忌的危险化学品不得混存混放。对灭火器使用有特殊要求的危险化学品应设置专柜储存。
整改要求:酸碱分开分柜隔离存放,按理化性质分类分区保管。
问题隐患2: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储存房间房门未上锁。

法规依据:《四川省工贸行业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指导手册》4.1.11 危险化学品应当储存在专用仓库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并由专人负责管理。剧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易制毒危险化学品应当在专用仓库内单独存放,并实行双人收发、双人保管等管理制度。
整改要求:库房立即上锁管理,落实专人钥匙管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