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超过7758.7万元!两大水泥企业为参股公司提供财务资助


近日,上峰水泥发布关于为参股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为满足上峰水泥参股公司新疆天峰投资有限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周转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上峰建材有限公司和天峰投资的其他股东按出资比例合计向天峰投资提供总额不超过7,758.7万元的财务资助。浙江上峰持有天峰投资30%股权,本次对应提供的财务资助金额为不超过2,327.61万元。

据了解,天峰投资由新疆天山水泥持股70%,浙江上峰建材持股30%。

公司董事会表示,浙江上峰对天峰投资提供财务资助是为满足其经营发展的实际需要,支持其业务的正常运营,有利于增强其综合竞争力。天峰投资履约状况和资信状况良好,未发生过逾期无法偿还的情形。本次财务资助天峰投资虽未提供担保,但天峰投资的其他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提供同等条件的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

天峰投资的财务状况稳定,具有一定的偿债能力,上述财务资助的风险处于可控制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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