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应急管理局发布三明宁化“12·2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12月21日09时14分许,三明市宁化县道796线23公里390米路段发生一起手扶拖拉机与重型自卸半挂车碰撞的较大道路运输事故,造成3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291.82万元。事故调查认定,这是一起因涉事双方驾驶员违规操作、相关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属地及部门监管履职不到位而造成的较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6年3月13日,市政府安委办印发《对三明宁化“12·21”较大道路运输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开展评估的通知》,安排部署评估工作,督促事故发生单位、相关企业和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时提交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以及工作成效。
3月31日,评估工作组一行赴宁化县开展现场评估,通过初步审查、资料核查和座谈等方式,核查了事故相关企业的行政处罚情况,有关监管部门和责任人员的责任追究情况,有关单位的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其中,宁化县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涉事货源企业福建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作出罚款25000(贰万伍仟)元的行政处罚[(宁)应急罚〔2025〕3号]。
宁化县交通运输局依法对福建宁化腾龙水泥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9999(贰万玖仟玖佰玖拾玖)元的行政处罚[闽明宁交执(2025)罚字第94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