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内蒙古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应急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海拉尔蒙西水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的公示。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应急管理局于2026年2月4日对海拉尔蒙西水泥有限公司采场积水坑周边围栏局部缺失等违法行为立案调查。经调查,该单位存在未对施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考核、采场积水坑周边围栏局部缺失的违法行为。前述违法行为该单位均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
以上行为违反了《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的规定,应当分别给予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和五万元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
鉴于该单位能够积极配合相关调查,如实陈述违法事实,主动提供相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积极改正违法行为,且上述违法行为没有造成较大的社会危害后果,至案发时止该公司近三年未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未被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没有其他违法行为的相关举报,具有从轻情节,依据《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第10条A档,《应急管理行政裁量权基准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对该单位第一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第二项违法行为作出罚款1万元,合并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