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被查封、继续生产!一条价值3000万元的水泥生产线“满血复活”


就在一个月前,绥江县某水泥厂还面临着14起执行案件的巨大压力,机械设备随时可能被查封拍卖。如今,一条日产数百吨水泥的生产线正满负荷运转,工人们忙碌而有序。

绥江县某水泥厂是绥江当地一家老牌建材企业,曾红火一时。近年来受市场波动影响,资金链趋紧,陆续拖欠了多笔借款、货款。债权人纷纷起诉,经法院调解达成协议后,企业仍未能按时履行。14件案件最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请求法院查封企业名下的机械设备。

“说实话,当时我们已经做好了最坏的打算——生产线被封,工人遣散,企业关门。”企业负责人指着那条长达百余米的水泥生产线,“这条线价值3000多万,如果被‘死封’,机器一停,再启动就难了,客户订单全部泡汤,欠的钱更还不上了。”

按照常规执行模式,法院收到查封申请后,可以直接出具裁定、张贴封条、切断电源。但承办该案的执行法官却“慢”了下来。接到案子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去企业实地走访多次。法官心里清楚,如果简单机械地“死查封”,企业立刻停产,不仅没有收入偿还欠款,还会导致员工失业、债权落空,最后谁都不是赢家。面对两难局面,法院决定对该企业的水泥生产线采取“活查封”措施。

什么是“活查封”?就是在查封财产时,不贴封条、不停产、不封死,允许企业在法院的全程监督下继续使用设备、维持生产经营,但不得转移、变卖或毁损被查封财产。“活封”不“活放”、“放水”更“养鱼”。这一柔性措施,既锁定了被查封财产的权属,有效防止资产流失,又为企业保留了“造血”功能和生存空间。那条价值3000万元的水泥生产线,在法院的“活封”呵护下,得以继续运转,源源不断产出效益。

在“活查封”措施落地后的第一时间,执行法官趁热打铁,组织双方进行执行和解协商。一边是焦急等待回款的债权人,一边是正在“回血”的困难企业。法官反复算“法律账”“经济账”“人情账”,引导双方共渡难关。

最终,双方就14件案件的履行初步达成和解协议。截至目前,首笔案款5万元已执行到位,申请执行人的权益得到初步兑现。更重要的是,水泥生产线保住了,企业正常运转,百余名工人岗位稳定,曾经的“沉睡资产”变成了“活水源泉”。

来源:云南省绥江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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