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7日,上峰水泥发布关于2026年度委托理财计划的公告。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即期限内任一时点的委托理财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购买低风险、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理财产品(包括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固定收益型或保本浮动型理财产品等)。公司投资的委托理财产品,不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上投资为目的的投资。
公告表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合理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