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人死亡!这家水泥企业被追责


近日,福建省三明市大田县人民政府发布大田建设“8•23”一般道路运输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8月23日,徐永卫驾驶装载散装水泥粉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在大田县省道217线建设镇路段与三轮电动车相撞,造成电动车驾驶员吴联魁当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43万元。

事故调查组经核查确认,涉事货车车货总重51.33吨,超出6轴货车49吨的总质量限值4.8%,暂按未超限超载处理。该车辆货物装载方为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

调查指出,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作为货物源头企业,日常管理基本履职到位,但存在未严格监管货车装载情况、放行轻微超载车辆出站的问题,建议由永安市应急管理局依法进行处理。尽管该轻微超载情形与事故无直接因果关系,但已构成安全隐患,违反了货物装载源头管理相关要求。

针对上述问题,事故调查组要求永安金牛水泥有限公司深刻吸取教训,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全员学习《福建省治理公路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条例》,完善并严格执行货车装载管理制度,切实履行源头单位责任义务,防范同类隐患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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