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吉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吉林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开展2026年度水泥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
一、错峰生产时间
(一)采暖期错峰生产: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2026年1月1日至3月31日;11月1日至12月31日冬季采暖期间实施错峰生产,环保绩效等级为A级及以上的企业,由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可适当缩短错峰生产时间。
(二)非采暖期错峰生产:为进一步推动行业防内卷、稳增长,吉林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可根据市场变化、空气质量、区域差异等因素,组织水泥熟料企业开展非采暖期错峰生产,原则上4-10月每月错峰15天。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制定非采暖期错峰生产方案,于每月15日前将次月方案报送省工信厅、省生态环境厅。
通知要求,各相关企业要以节能减排、提质增效为目标,配合相关部门和行业协会做好错峰生产,错峰生产计划一经下达,未经省级主管部门审批同意,企业不得擅自提前开窑。企业在错峰计划外的自行停窑时间,不计入错峰计划。
在错峰生产期间,企业应加快推进全流程超低排放改造进度,结合生产与检修时间,合理安排改造工程时间,确保改造质量。全面提升行业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相统一。
对拒不执行相关规定、不守信、违反错峰生产要求的企业,给予约谈、通报、媒体曝光等处理。对约谈通报后仍不执行错峰要求的企业,在工信系统、生态环境系统各类扶持政策资格评审过程中不予以推荐;省工信厅在上报国家年度水泥熟料生产线清单中注明,限制其生产线产能作为产能置换指标交易;生态环境部门将对水泥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和排放达标情况进行检查,对超标超总量排放的企业依法进行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