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防治不到位!海螺水泥这家企业完成整改


1月12日,江西省南昌市经开区生态环境局发布南昌市经开区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工作进展情况。

2023年9月1日至9月25日,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并形成了督察报告。2023年第二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涉及经开区5个反馈问题及交办信访件19件已全部销号。

其中有一项反馈问题涉及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

一、反馈问题:

船舶和码头污染防治流于形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船舶及有关作业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水污染。督察发现,经开区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江西长运港务有限公司码头、江西晨鸣港务货运码头、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均存在船舶污水及污油回收箱长期闲置,船舶垃圾、油污水转运记录简单,甚至缺失等问题:全过程电子联单系统线上监管流于形式。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2022年5月以来接收含油污水22.03吨,而危废转运记录显示只转运2.63吨,剩余19.4吨含油污水去向不明。昌北防汛码头雨污分流不到位作业区物料露天堆放,雨季随雨水外流赣江,该码头接收转运系统显示,2021年7月以来共接收含油污水10.5吨,转运记录显示两次只转运危废0.87吨,9.63吨含油污水去向不明。昌北防汛码头旁幸福闸口水体呈暗黑色,采样监测显示,氨氮浓度3.08毫克/升,超地表水Ⅲ类标准2.08倍,为劣V类水。

二、整改目标:

规范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等码头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提升船舶和码头污染防治监管水平。

三、整改时限:

2024年3月底并长期坚持

四、整改进展:已整改销号

1.督促了各码头企业对船舶和码头污染防治设施缺少和不能正常使用的进行升级改造;督促了码头企业严格履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落实船舶污染物接收、转运和处置闭环工作,及时处置船舶污水和污油;推广使用了“船E行”系统,并上传计量数量图片,确保了电子联单各项数据真实有效;已督促船舶严格落实水污染物“零排放”和按规上交污染物工作。

2.督导了江西赣江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码头、江西长运港务有限责任公司白水湖码头、南昌天晨港务有限公司货运码头、南昌龙头岗综合码头落实在港船舶污染物转运工作制度;开展了码头现场船舶垃圾、油污水、生活污水、生活垃圾的收集整治,完善了转运记录,全程实行了电子联单系统;加强了对在港船只污染物移交制度的宣传引导,督促船只按规定移交污染物。

3.督导了昌北防汛码头进行雨污分流勘察并重新设计方案,按要求做好雨污分流改造工作;规范了码头作业区物料堆放,及时清理了雨积水,严格按照规程操作,船舶靠港先接收船舶污染物后卸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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