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地低劣水泥流入!这一地区专项整治!


近日,湖北省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政协枣阳市九届四次会议第132号提案的答复。

针对《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建设材料质量管理的建议》的提案,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结合市交通运输局会办工作意见,经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道路建材相关管理政策

道路建材是指用于道路建设中的各种原材料和制品,包括土、石、砂、沥青、水泥、钢材等,按材料性质可分为天然材料和人工材料,按使用功能可分为路基材料、路面材料、排水材料、防护材料等。国家对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体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工业产品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制度,目前有14大类27个品种纳入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建筑用钢筋和水泥在目录之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规定: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列入目录的产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生产流通领域建筑材料的产品质量,施工工地的建筑材料质量由相关建设工程主管部门负责。

二、市场监管局工作开展情况

(一)积极配合襄阳市市场监管局“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2024年7—9月,襄阳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开展了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依托湖北省智慧监管平台随机抽取了26家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其中水泥生产企业5家(含枣阳易聚建材有限公司1家)。枣阳市市场监管局积极配合,抽调人员加入检查组,依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要求,采取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相结合的方式,重点检查获证企业的生产条件、检验设备、原材料采购、生产过程控制、产品质量检验以及标识标注等方面,枣阳易聚建材有限公司此次检查结果为合格。

(二)组织开展水泥专项整治工作。2024年12月,枣阳市政府办接到群众举报,有河南等外地低劣水泥充斥枣阳市场,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冲击扰乱了枣阳水泥市场,转办枣阳市市场监管局调查核实。枣阳市市场监管局迅速组建工作专班,联系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对我市水泥市场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83人次,检查经销门店26家,监督抽检水泥6批次,不合格4批次,立案查处4起(已全部结案)。

(三)开展建筑材料生产流通领域监督抽查工作。2025年4月,制定下发《枣阳市2025年工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计划》,将水泥、预制构件、混凝土实心砖、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等建筑材料列入抽检计划,计划抽检32批次,由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在三、四季度开展此项工作。

(四)开展打击非法采、制、囤砂窝点专项行动。2025年5月,在枣阳市治砂办的组织协调下,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生态环境局枣阳分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管局等联合开展“全市打击非法采制囤砂窝点专项行动”,通过源头治理、设立卡点、在重要路口安装摄像头、无人机巡查等方式,开展督办巡查4次,夜间动态执法巡查4次,例行检查卡点20余次,查扣非法运砂车17辆。在集中整治的基础上,治砂整治专班对全市41个非法采制、囤砂窝点开展整改验收工作,其中40个问题窝点已完成整改,剩余1个窝点已移交属地政府限期处置,整改完成率达97.5%,实现“发现——查处——整改”闭环管理。

三、交通运输局工作开展情况

交通运输局主要承担国省县道建设养护工作,高度重视建设材料质量管理,从原材料选择、进场、使用过程等方面进行全过程严格管控。

(一)把牢原材料采购关。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在材料供应商选定程序和关键环节上把好关,优先选择产品质量好、履约信誉高、企业实力强的原材料厂商(供应商),杜绝冒牌、劣质产品用于工程建设。

(二)守好原材料入场、使用关。根据公路建设相关规范要求,公路建设材料在使用前需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进行检验检测。在项目建设中,严格开展工程原材料使用前检验,积极响应交通行业主管部门关于公路工程原材料抽检情况的通报,发现不合格产品立即停用,并清理出场,杜绝不合格材料用于工程建设。同时要求施工单位加强原材料调查、进场、使用等关键环节的管控,建立并完善原材料使用管理制度和质量保证体系,在供应商选择、进场验收、质量检测和标识、储存、保管、发放、台账记录、档案资料汇总等方面严格管控,确保原材料满足规范和设计要求。特别是水泥混凝土和沥青混合料的粗、细集料必须由具有生产许可证的采石场生产或施工单位自行加工,各项质量指标检测合格后方可进场。沥青、钢筋、水泥、钢绞线、锚具等材料必须有出厂质量证明书和检验报告单。材料进场后按规范要求根据批次、进场量进行100%的自检,经评定合格后方可使用,杜绝以供应商提供的检测报告或商检报告代替现场检测。在使用过程中,同步加强对材料控制性指标的动态检测,加强材料使用的变更管理,把好变更关口,料源变更、材质发生变化的,按规定报有关部门和单位批准后方可使用。

(三)积极配合上级行业部门抽检。省交通运输厅、襄阳市交通运输局每年开展两次普通公路工程原材料及实体质量抽查,由委托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具体承担。原材料抽查包括钢筋、水泥、沥青、粗集料、细集料、钢绞线、锚具、减水剂、粉煤灰、板式橡胶支座、钢筋机械接头等。一直以来,市交通运输局认真对待质量抽查工作,如发现问题,则追根溯源,查找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及时消除质量隐患,做好整改及有关验证工作,确保检查出的问题切实整改到位。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继续做好“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市场监管局将积极配合上级市场监管部门生产许可获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认真组织本级“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了解生产许可获证企业持续保持生产许可条件和产品质量实际状况,对问题企业依法严肃处理,有效防范和化解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积极开展质量技术帮扶,确保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二)市场监管局加大生产流通领域监管执法力度。一是督导建筑材料生产企业按照《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配备质量安全总监、质量安全管理员,建立实施“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有效防范质量安全风险隐患。对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水泥、钢筋生产企业,积极推进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工作,建立产品质量安全追溯链条。二是坚持民生导向,聚焦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重点产品,在制定下发年度监督检验计划中,把水泥、钢筋等建筑材料列入其中。加大流通领域监管力度,重点打击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产品、以次充好假冒伪劣等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三是积极配合市治砂办开展打击非法采、制、囤砂窝点专项联合行动,通过定期开展“回头看”行动、强化跨区域执法联动、完善智能监控网络等举措,坚决斩断非法采制、运输、销售砂石利益链条,为推动区域绿色高质量发展筑牢生态屏障。

(三)交通运输局加强施工现场原材料质量管控。积极配合上级部门每年开展两次普通公路工程原材料及质量抽查,消除质量隐患。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的要求,依法加强对进入施工现场原材料的质量监管,严格落实建设、施工、监理参建各方责任,健全管理体系,加强过程控制,杜绝不合格原材料进场使用,从源头上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四)加强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质量月”等活动的开展,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普及,充分发挥12345、12315投诉举报平台作用,及时受理和依法处理消费者的咨询、投诉、举报,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良好市场经济秩序。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为“智慧水泥”独家所有,任何媒体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智慧水泥+本网链接”。本网转载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联系处理(关注公众号“智慧水泥”后台留言)。业务咨询:1801049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