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日,中材国际发布重大诉讼公告。

2025年10月16日,中国中材国际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与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锦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来宾中院”)提起民事诉讼。
近日,公司收到来宾中院签发的(2025)桂13民初10号《受理案件通知书》,该院正式受理公司与广西锦象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2021年5月9日,公司与广西锦象签订了《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2×6000t/d 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年产600万吨骨料线EPC总承包合同书》,合同金额193,690万元。
2024年8月20日,公司和广西锦象确认工程最终结算价为1,959,518,834元(不含利息)。公司与广西锦象合同签订后,依约履行了全部合同义务,但截至起诉之日广西锦象尚未支付工程款本金854,633,588.30元及利息。
公告表示,请求判令被告广西锦象向公司支付欠付的工程款854,633,588.30元及利息、逾期利息、资金占用损失49,947,288.31元(暂计算至2025年9月30日,请法院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至实际清偿之日),本息共计904,580,876.61元。
请求判令公司在工程价款854,633,588.30元范围内,对广西锦象的“广西锦象水泥有限公司2×60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及年产600万吨骨料线”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享有行使优先受偿权的权利。
公司就与被告广西锦象的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向来宾中院提出了诉讼财产保全申请,并收到来宾中院(2025)桂13财保1号的《受理案件通知书》。公司目前已向法院提交了有关财产线索,请求法院迅速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
公司已于2025年7月10日就广西锦象未付工程款对应的担保责任事宜,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质权合同纠纷诉讼。被告为就该笔债务提供股权质押担保的杭州崤山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刘金珍、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诉讼请求为判令被告依据股权质押合同约定,对广西锦象所欠77,476万元工程价款及利息等债权承担担保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