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昭通绥江县自然资源局发布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68-37整改情况公示。

2023年6月12日至7月1日,云南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昭通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昭通市存在6个方面68个问题,绥江县涉及33个,其中编号为68-37“昭通市应修复矿山487座,已完成修复96座,正在修复280座,未修复111座,未修复矿山占比23%;现有持证生产矿山59座,仅完成修复1座、正在修复58座,落实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要求,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还存在较大差距。督察发现,云南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石牛口石灰岩矿先后于2013年、2022年制定矿山复垦方案,但均未严格执行,未修复面积达18.87公顷,且矿山生态破坏严重,地质灾害隐患较大。”问题,已按整改方案要求整改完毕,现将整改情况公示如下:
一、问题描述
具体问题:昭通市应修复矿山487座,已完成修复96座,正在修复280座,未修复111座,未修复矿山占比23%;现有持证生产矿山59座,仅完成修复1座、正在修复58座,落实矿山“边开采、边治理、边复垦”要求,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还存在较大差距。督察发现,云南昊龙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水泥厂石牛口石灰岩矿先后于2013年、2022年制定矿山复垦方案,但均未严格执行,未修复面积达18.87公顷,且矿山生态破坏严重,地质灾害隐患较大。
整改时限:2025年10月底前
牵头单位:绥江县自然资源局
配合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各镇党委、政府
整改目标:持证矿山生态修复取得明显成效。
二、整改情况
(一)制定整改方案,强化组织保障。绥江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问题办理,制定出台了《中共绥江县委办公室 绥江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绥江县贯彻落实第二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的通知》(绥办发〔2023〕35号)。
(二)狠抓措施落实,健全工作机制。昭通市应修复矿山487座,绥江涉及24座,已完成生态修复24座其中已关闭矿山15座已完成生态修复,拟关闭矿山3座已完成生态修复,3座基建矿山、3座煤矿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要求。关闭矿山修复严格落实《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复垦复绿工程规划设计》根据方案开展矿山地表建筑物及硬化地表的拆除工作,结合矿山实际开展复垦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已经完成矿山复垦复绿和生态修复工作累计拆除厂房430余亩,完成生态修复面积2600余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