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昆明寻甸回族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6·13”一般事故调查报告公示。

2025年6月13日16时许,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原料车间工人彭文忠在石灰石小库,清扫皮带输送机机头下方灰尘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机械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
经调查认定,受害人彭文忠在作业过程中违反皮带运输机作业规程,违规冒险作业,是此次机械伤害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根据《带式运输机安全规范》(GB14784-2013)的要求以及《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中“皮带运送机安全操作规程”第 7 条规定:设备在运转过程中,严禁打扫卫生、接触运转部位。本次事故中,受害人彭文忠在皮带运输机处于运转阶段时,违背《皮带运送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违规清扫,对本次事故负有直接责任。
经调查认定,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安全意识淡薄、安全管理不到位是发生此次机械伤害事故的间接原因。
1.车间管理人员安全意识淡薄。生料车间大量设施设备系自动化操作,故昆明东山水泥有限公司生料车间日常作业时采用单人单岗单班制度,日常作业过程中无人全程监护,车间安全管理人员只采用不定时巡视方式进行安全管控,无法保障全车间全时段安全管控到位。
2.皮带运输机存在设备缺陷。根据《带式运输机安全规范》(GB14784-2013)的要求,皮带输送机易挤夹部位应当设置防护装置,滚筒应采用防护罩,石灰石均化库的皮带运输机机头部位及滚筒处防护装置均未防护到位。
3.安全管理人员履职不认真。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生料车间对于违章冒险作业行为重视程度较低,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委托云南泰和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对其 2500t/d 水泥熟料生产线及配套余热发电项目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形成《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安全现状评价报告》,评价报告中明确提出人员如在清扫、巡检过程中易绞入带式输送机内造成伤害,并依据《带式运输机安全规范》(GB14784-2013)要求建立胶带输送机专项安全检查表,检查表明确提出:对输送机没有防护装置的部位进行检查、调整、维护和清扫等作业,应在输送机停车并关闭驱动装置后进行。
4.安全教育培训不足。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在职工人学历水平普遍较低,安全素质偏低,岗位安全教育不足。虽然安全管理员和车间主任对员工按时进行了安全培训教育,但是教育培训内容不深不细,车间班组内安全教育仅停留于口头教育,未建立安全教育考核机制,无法真正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因此员工没有辨识到皮带运转时在皮带下方进行清理作业存在的潜在风险和严重后果,是本次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管理不到位,未全面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导致企业发生一般事故,建议由寻甸县应急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对昆明东山水泥生产有限公司处3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