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发布部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

一、问题描述
能耗监管不到位。国家有关部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要求,年实际综合能源消费量超过节能审查批复水平10%及以上的,建设单位应向原节能审查机关提交变更申请。上饶市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公司2022年、2023年综合能耗超过批复能耗13.9%、26.3%,没有提交变更申请,地方工信部门没有开展监督检查,监管责任未落实。
二、整改措施
2025年6月底前,组织开展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排查整治。印发加强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相关文件,指导各地进一步落实监管职责。
三、完成情况
一是制定印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25〕21号),对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进行摸排整治。
二是制定印发《江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工业固定资产投资(技改)项目节能审查完善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的通知》(赣工信节能字〔2025〕22号),指导各地进一步完善节能审查事中事后监管机制,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三是赴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开展现场督导,实地查看企业生产经营和用能情况,召集市、县工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座谈交流,督促指导市县和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加快整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