冀东水泥:不存在逾期担保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近日,冀东水泥发布关于对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为满足全资公司天津金石智联科技有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的融资需求,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于2025 年3月2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年4月29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为金石智联公司提供融资担保8,000万元。

近日,金石智联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签订了四笔借款合同,借款金额合计人民币1,850万元,借款期限均为12个月,同时,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分行分别签订了四笔保证合同,为上述四笔借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850万元。 

本次担保金额在上述股东大会批准的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再次履行股东大会审议程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冀东水泥为控股子公司、合营公司鞍山冀东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提供的融资担保余额为43,315.26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57%。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亦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损失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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