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福建省三明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排污权核定情况的公示。

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向三明市生态环境局申请对拆除两条2500t/d水泥熟料生产线形成的可交易排污权进行核定,并提交了相关材料。
根据《关于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4〕24 号)、《福建省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核定管理办法(试行)》(闽环发〔2014〕12 号)、《关于全面实施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工作的意见(试行)》(闽政〔2016〕54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明确排污权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闽环保财〔2017〕22 号)等相关规定,三明市生态环境局根据福建省金皇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编制的《福建省谋成水泥发展有限公司可交易排污权核定技术报告》,对该公司的可交易排污权进行了核定,具体情况如下:
现阶段该公司二类可交易排污权为二氧化硫121.57吨/年,氮氧化物1800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