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梅州市梅江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发布《梅江区长沙镇“1·9”一般高处坠落事故责任追究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1月9日9时左右,梅江区长沙镇梅州市红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在砂石破碎生产线安装电振电机的作业现场,一名安装工人不慎从破碎生产线的输送带上坠落,导致一人死亡的事故,直接经济损失约100万元。
涉事企业梅州市红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在事故发生后采取停产整顿措施,深刻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开展企业内部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工作,同时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员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熟悉掌握岗位专业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严防事故再次发生。
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建议给予对事故发生负有责任的涉事企业梅州市红日旋窑水泥有限公司行政处罚,梅江区应急管理局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作出行政罚款30万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