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9日,上峰水泥发布多个公告:
一、公司计划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累计使用不超过3亿元(含3亿元)自有资金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投资范围包括半导体、新材料、新能源、环保等行业优质成长性项目。投资方式包括直接对标的项目进行股权投资、与其他股权投资基金等专业机构合作开展股权投资等方式。
本次新经济股权投资系在响应国家鼓励支持发展“双碳”及解决核心技术创新领域的政策号召指引下,基于公司高质量综合发展战略需要而开展,符合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公司将在立稳主业升级发展,充分保障日常经营性资金需求、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进行新经济股权投资,有利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的落地执行。公司将充分利用资源,与相关行业头部企业合作,并借助专业投资管理机构等优势和资源,拓宽投资渠道,为公司持续、快速、稳定发展提供支持。
二、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人民币进行低风险的委托理财,以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资产收益,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多收益。本次委托理财的期限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滚动使用。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委托理财是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财务状况,在确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正常经营及项目建设所需资金和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三、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继续使用自有闲置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1亿元(含11亿元)人民币进行适度证券投资。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公司结合资本市场情况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适度证券投资,有利于提高公司的资金使用效率,实现现金资金效益最大化,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