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3日,浙江省发改委、浙江省能源局印发2024年全省节能监察工作计划,进一步加强节能监察工作,突出抓好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项目的监督管理,与日常调度相结合,助力实现全省能耗双控目标任务。

其中对水泥行业提出要求:
深入开展工业领域节能情况专项监察。对石化化工、建材、热电等高耗能行业开展省级专项节能监察,重点监察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
持续做好工业企业日常节能监察。重点监察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执行情况、使用淘汰落后用能设备情况、用能单位能源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报送情况等。
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能源管理薄弱环节提出改进建议,推动用能单位基于监察结果深入开展节能诊断并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强化节能信用监管,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将节能监察结果和整改情况及时共享至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通过纳入用能单位信用记录等方式,加强主体自身信用管理;将用能单位不良信用信息纳入公共信用评价,通过评价结果的公示和应用,加大对违法违规用能单位的失信监管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