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水泥发布公告,董事会选举王金星同志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经王金星董事长提议,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华万征同志为公司总经理,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经华万征总经理提议,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李小明、孙晓清、鄂宗美、王振兴同志为公司副总经理,续聘谢增华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续聘林金水同志为公司总法律顾问,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经王金星董事长提议,提名委员会审查通过,同意续聘林金水同志为董事会秘书,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
同意续聘林国金同志为证券事务代表,任期与本届董事会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