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唐环罚决﹝2026﹞06-10号。
2026年4月23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水泥窑未生产,水泥A磨正在生产,治污设施运转正常。
通过无人机飞检发现该公司水泥窑东北侧正在将回转窑内废料通过检修斜槽露天转运至一台货车内,货车东侧一台雾炮正在使用,但抑尘效果较差,造成装卸环节产生的粉尘和气态污染物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对该公司处以罚款3万元。

近日,河北省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唐环罚决﹝2026﹞06-7号。
2026年3月12日,唐山市生态环境局丰润区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唐山市天路水泥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检查时,该公司球磨机未生产。
检查发现,该公司三厂区原料库房南侧有一台装载机正在露天装卸熟料,倒运过程存在粉尘排放。涉嫌装卸物料未采取密闭或者喷淋方式控制粉尘和气态污染物的排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五项,对该公司处以罚款2万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