造成1人死亡!海螺水泥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落实整改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新会区应急管理局发布新会古井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6·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报告。

2024年6月1日,新会区古井镇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干混砂浆包装车间内一名外包作业人员在操作机械臂作业过程中发生一起亡人事故,造成一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178万元。

经调查认定,新会古井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6·1”一般机械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外包作业人员违章操作,机械设备安全联锁装置失效导致人员死亡的一般机械伤害事故。事故结案后,区安委办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办法的通知》《广东省生产安全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指引》有关要求,开展该起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落实情况评估,全面梳理总结了责任追究、防范整改措施落实情况。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区应急管理局对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和通山龙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2家企业,对王**(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周*(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安环处常务副处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吴**(通山龙能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安全主要负责人、业务部经理)3人,依法立案调查,予以行政处罚,均已落实。

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的处理建议,古井镇人民政府向新会区人民政府作出深刻书面检讨,古井镇人民政府分管应急办的镇领导提醒谈话,古井镇人民政府应急办负责人向镇党委作深刻书面检讨,均已落实处理建议。

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已吸取事故教训,建立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生产管理职责,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规定的法定职责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确保企业生产作业期间,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管理落实到位。

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已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安全现状评价,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全面消除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同时,对公司员工以及外包作业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提高作业人员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意识。特别是针对机械臂使用的安全管理,完善了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和加强现场监管工作,严厉查处作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确保所有机械作业安全。

江门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已对所有机械臂进行全面检查、维护,经有资质的单位检验合格后再投入使用。对劳动防护用品开展定期检查,建立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台账,严格执行强制报废制度。同时,完善了机械臂操作规程、安全注意事项、应急救援预案等,并组织机械臂操作人员开展安全操作技能培训和应急救援演练,提高使用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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