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超限!立案调查!这家水泥企业被处罚


近日,河北省武安市人民政府发布货运源头企业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行政处罚案。

2026年4月3日,武安市交通运输局在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收到深州市交通运输局抄告的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信息,案号为深公(交)行罚决字〔2026〕131182260043XXXX号,车牌为冀EW16XX/冀E22XX挂,源头企业为武安市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该车辆车货总重81.34吨,车辆限重49.00吨,车辆超限32.34吨,超限幅度66.00%。

为深入贯彻落实《公路安全保护条例》《河北省公路条例》规定,倒查货运源头企业装载并放行超限超载车辆的责任,2026年4月3日武安市交通运输局对武安市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放行车牌号为冀EW16XX/冀E22XX挂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一案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核实,武安市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实施了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的违法行为,其证据材料由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等予以证实。

武安市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涉嫌放行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违反了《河北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砂石料、铁粉、煤炭、钢材、水泥、危险化学品等生产经营企业和港口、火车站、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者,以及其他从事道路货物运输装载、配载的经营者(以下统称货运源头单位),不得放行违法超限超载货运车辆驶出其经营场所。” 的规定。根据该案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并参照《河北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2024年版)》,依据《河北省公路条例》第六十二条之规定,武安市交通运输局对武安市XX水泥有限责任公司依法作出责令改正,给予罚款壹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

货运车辆超限超载乱象根源在于源头装载管控缺位。此次案件严格执行一超四罚、溯源倒查制度,精准压实货运场站、物流企业源头治超主体责任,倒逼企业严格落实出场称重、规范装载、超限禁出管理要求,健全内部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制度。从货物装载第一道关口斩断违法超限上路链条,从源头遏制违法运输行为,有效降低道路交通事故风险,保护公路桥梁基础设施完好,持续净化道路货运通行秩序,以刚性执法筑牢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本网原创稿件版权为“智慧水泥”独家所有,任何媒体或个人在转载使用时须注明“来源:智慧水泥+本网链接”。本网转载的稿件是本着为读者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尽快联系处理(关注公众号“智慧水泥”后台留言)。业务咨询:18010494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