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发布2026年福建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方案。

方案规定,2026年,福建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不论目标市场为何地)均须参与错峰生产。每条熟料生产线年生产天数以省工信厅的公告为准(300天±10%)。全年预计错峰170±X天,在确保满足市场供应的前提下,一季度错峰55±X天,二季度错峰45±X天,三季度错峰40±X天,四季度错峰30±X天(“X”是指根据市场变化决定是否增减)。
错峰期间省外水泥熟料入闽量按惯例省内错峰停窑时间同比例减少,海螺等各品牌省外入闽量数据由协会向政府相关部门核实。
对获得福建省住建厅《城市生活垃圾协同处置许可证》的熟料生产线,减免错峰10天;获得福建省生态环境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熟料生产线,减免错峰3天。
2026年6月底前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验收的生产线可减免错峰3天,2026年下半年完成的减免错峰1.5天。2026年内完成有组织、无组织超低排放改造评估监测的,减免错峰5天。
获得省工信厅或工信部确认(有发文并在有效期内)的能效“领跑者”生产线可减免错峰5天。
鼓励替代燃料应用,按季度统计熟料标准煤耗下降达到10%的生产线下季度可减免错峰2天,以此类推。(企业提供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材料,福建省建筑材料工业协会组织核实)。
关于错峰天数互抵:
1、同企业间互抵:同等规模熟料线互抵部分按实际天数的80%折算,不同规模熟料线互抵部分按70%折算(熟料线规模以政府批复产能为准)。
2、不同企业间互抵:原则上2026年继续实施大小窑对接,大小窑对接比例为1∶2.2,即小窑可按2.2天对抵1天给大窑。但是,未完成2025年度错峰任务的大、小窑企业失去对接资格。
3、2026年运转天数达到90天的熟料生产线才能用于错峰天数互抵,否则,不能互抵。
4、年生产天数270天的熟料生产线不能用来抵年生产天数300天、330天的熟料生产线;年生产天数300天的熟料生产线不能用来抵年生产天数330天的熟料生产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