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帮扶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


为贯彻落实水泥行业产业政策和相关规定,按照《四川省水泥行业常态化错峰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川经信规〔2024〕5号)、《关于做好2025年水泥熟料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2025〕36号)、《关于开展水泥砖瓦企业错峰生产及产能治理帮扶工作的通知》(川经信材料函〔2025〕510号)和《关于推进实施水泥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组织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帮扶。

帮扶组通报所在区域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和超低排放改造工作情况,听取水泥企业意见和建议,分析存在的问题与困难,提出工作要求。

一是要严格执行错峰生产政策文件规定,完成错峰生产任务,特别是12月份和重污染天气应急期间任务,确保“十四五”完美收官和“十五五”良好起步。

二是大力推进超低排放改造。要全力实施完成今年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要统筹国、省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特别是环境管控平台和清洁运输升级改造项目,安排好明年重点项目实施计划;要确定评估监测评估机构,尽早开展超低排放改造预评估,梳理出与超低排放要求不相符的点位并整改,完成改造项目建设的企业可以开展评估监测,提前申请超低排放改造公示。

三是统筹谋划企业发展,宣贯落实水泥行业产业政策和节能、环保、低碳等专业政策,坚持行业自律,反对行业内卷,做好行业生态建设,维护行业公平正义,有效促进水泥行业和水泥企业高质量健康发展。

各相关企业一致表态,坚决落实责任,克服困难,加强管理,完成任务。一是坚决完成12月份和全年错峰生产任务,加强生产管理,落实今冬明春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二是统筹国、省超低排放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特别是环境管控平台和清洁运输升级改造项目,计划并推进好明年项目,按时完成,确定超低排放评估监测机构和开展超低排放预评估。三是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落实相关要求,坚持行业自律,反对内卷,助推水泥行业健康发展。

来源:四川省水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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