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省龙岩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意见公示。

福建省永定兴鑫水泥有限公司替代原燃料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龙岩市永定区龙潭镇联中村西坑,利用公司现有厂房改建2座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库,并配套建设上料传输系统,依托现有的一条6000t/d新型干法水泥窑生产线协同处置一般固体废物68万吨/年,全厂产品产能保持不变。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接受协同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仅限本《报告表》中所列符合《固体废物分类与代码目录》(2024年版)废物种类的一般固体废物,不得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体废物来源应属于来源企业的环评报告中明确的一般固体废物。根据一般固体废物成份,协同处置的一般固体废物用量限于替代燃料10万吨/年,替代原料、混合料、缓凝剂共52万吨/年,销毁处置6万吨/年。
2.做好施工期水、大气、噪声、固体废物有关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 污泥暂存库应按照规范设置渗滤液收集池,收集后的渗滤液拌入原料中进入水泥窑焚烧。
4. 建2座密闭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库;污泥贮存场所应根据生产状况,严格控制存量。水泥窑正常运行期间,预处理车间恶臭气体经喷洒除臭剂后,经收集后由净化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米高排气筒排放,水泥窑检修期间,污泥不再进厂,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废气收集和处理依托现有工程。
5.合理布局噪声设备且采取减振、封闭隔声、降噪等措施。
6. 所有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处置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和《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2013)的要求;产生的危险废物应集中规范收集,定期委托资质机构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