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细化全市水泥行业2025年9一12月错峰生产安排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为落实《重庆市2025—2026年冬春季“治气”攻坚重点行业错峰减排工作方案》(渝环函【2025】354号),统筹错峰减排和化解过剩产能,现将全市水泥行业2025年9—12月错峰生产安排通知如下。

通知要求,重庆市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水泥粉磨站2025年9-10月,错峰天数累计不少于30天;2025年11-12月,错峰天数累计不少于55天。
有多条生产线在产的水泥熟料生产企业,9-10月可根据实际情况,实行生产线之间错峰调配(大小线错峰调配,需进行折算);11-12月,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期间,不得进行生产线错峰调配。
水泥粉磨站企业11-12月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天生产一个班(凌晨2点-10点),生产班数累积不超过16个。
环保绩效A级企业,在基准错峰天数上减少40%;环保绩效B级企业,在基准错峰天数上减少20%。环保绩效B级及以上协同处置城镇生活污泥的企业,按《关于进一步做好川渝地区水泥常态化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相关要求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