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生态环境厅发布贵州茂鑫水泥窑协同年处置10万吨危险工业废弃物项目(危废代码调整)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书)审批意见的公示。

岑巩红狮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拟实施的“贵州茂鑫水泥窑协同年处置10万吨危险工业废弃物项目(危废代码调整)”位于贵州省黔东南州岑巩县水尾镇猫猫坳(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不新增用地,在现有“水泥窑协同处置10万吨/年危险工业废弃物项目”(以下称原项目)基础上,调整水泥窑协同处置的危废代码及处置量,总处置规模不变,不新增设备设施和构建筑物。
本次调整代码后水泥窑协同处置涉及的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环保工程和依托工程均不发生变化,较原项目环评,水泥窑协同处置危废总处理规模仍为10万吨/年。本项目水泥窑协同处置仍依托贵州茂鑫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内现有1条熟料生产规模为7500t/d的水泥生产线中熟料烧成系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不涉及水泥粉磨及包装工艺。
本次危废代码调整后本项目拟协同处置危险废物规模为10万吨/年,包括:HW02医药废物3000吨、HW04农药废物2000吨、HW06废有机溶剂与含有机溶剂废物2000吨、HW08废矿物与含矿物油废物20000吨、HW11精(蒸)馏残渣5000吨、HW12染料、涂料废物3000吨、HW13有机树脂类废物3000吨、HW17表面处理废物15000吨、HW18焚烧处置残渣3000吨、HW47含钡废物10000吨、HW48有色金属冶炼废物22000吨、HW49其他废物10000吨、HW50废催化剂2000吨,共计13类,收集范围为全国境内工业企业产生危险废物。
本次危废代码调整后不包括传染性废物、放射性废物、爆炸物及反应性废物、未经拆解的废电池、废家用电器和电子产品、含汞的温度计血压计荧光灯管和开关、铬渣等《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2013)、《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技术规范》(GB/T30760-2024)等规范明令禁止协同处置的危险废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