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4日,云南省丽江市生态环境局发布关于宁蒗县城乡生活垃圾焚烧厂建设(水泥窑协同处置)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该项目位于云南省宁蒗彝族自治县紫玛街道官地坝社区磨房沟丽江巨龙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厂区预留空地内,项目新建1套250吨/天的机械炉排焚烧炉,负责处理宁蒗彝族自治县全域的生活垃圾。
本次项目新建内容主要为生活垃圾接收贮存及输送系统、生活垃圾焚烧系统、生活垃圾余热发电系统、渗滤液处理系统、焚烧烟气处理系统、辅助生产设施等。项目总占地面积7470平方米,总投资15100.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50万元。
完全协同处置方案为依托丽江巨龙交通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现有2500t/d熟料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置城乡生活垃圾,采用焚烧炉(炉型为机械炉排炉)焚烧+水泥窑协同处置相结合的生活垃圾处置方式;独立焚烧处置方案为建设日处理规模250吨的生活垃圾焚烧厂一座,配置1套25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炉,本次项目建设仅配套1台10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两种处置运行下均使用此发电机组。项目建成后,焚烧炉日处理生活垃圾250吨/日,年平均发电量6237万kW·h。
生活垃圾脱水后,经抓斗送至机械炉排炉中焚烧,产生的烟气进入分解炉,经过分解炉继续对有机成分进行分解或裂解,经过水泥回转窑“窑尾燃料分级燃烧+SNCR脱硝装置(还原剂为氨水)+布袋除尘器”净化后从窑尾烟囱排出;协同处置时垃圾焚烧后的炉渣去除铁质杂质后,作为原料进入水泥生产线,经过回转窑系统煅烧成水泥熟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