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环境监管制度,充分发挥标杆引领示范作用,促进排污许可提质增效,提升行业环境管理水平,增强排污单位环保意识,8月7日,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公布黑龙江省首批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名单的通知。

其中,冀东水泥黑龙江有限公司入选名单:

通知要求,对确定为排污许可管理标杆的企业,列入排污许可证及执行报告质量抽查复核豁免名单(3年内);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在办理环评、排污许可等环保手续时,要强化服务保障,开通免申即享绿色通道等环保优惠措施。
全省排污单位应以标杆企业为榜样,牢固树立“持证排污、按证排污”意识,提升环境管理水平,积极履行排污许可主体责任和生态环境保护社会责任。各市(地)生态环境局要进一步加强排污许可监督管理工作,积极打造排污许可管理标杆企业,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不断提升排污许可工作质效,营造规范落实证后管理要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