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新疆托里县应急管理局发布托里新疆华豹建材有限公司“5·1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调查报告。

2025年5月11日10时27分许,新疆华豹建材有限公司在托里县农村产业融合示范园8区商砼站门前道路发生一起车辆伤害事故,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20万元。
经调查认定,新疆华豹建材有限公司“5·11”一般车辆伤害事故是一起因企业安全管理缺失,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肇事司机未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证过期的情况下仍驾驶铲车,违章冒险作业造成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事故直接原因为,肇事司机李某财安全意识淡薄,忽视作业安全,未严格执行工程机械车辆安全操作规程,在操作证过期的情况下违章冒险作业,倒车过程中未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将田某强撞倒挤压致死。
事故间接原因包括:
1、华豹建材未严格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未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未对员工进行定岗、定责,未制定工程机械车辆操作规程,对员工日常安全管理不严,主要负责人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均未取得安全资格证书。
2、安全管理人员对现场管理不到位,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未及时整治事故铲车存在的隐患问题,未及时纠正和制止“三违”行为。
3、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未组织员工开展“三级”培训教育,对特种设备作业操作人员未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对员工的日常培训教育流于形式,仅用口头提醒。
李某财作为铲车司机,在操作证过期的情况下冒险违章作业,忽视作业安全,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在倒车过程中未仔细观察周围情况,将田某强撞倒挤压致死,对事故负有直接责任。其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建议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新疆华豹建材有限公司,作为商砼站的施工单位,对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未组织作业人员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未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未对工程机械车辆进行检修维护,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未定期组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未及时制止和纠正现场“三违”行为,未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导致事故发生。建议对新疆华豹建材有限公司处50万元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