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徐州市人民政府印发徐州市空气质量全面提升计划行动方案,以改善空气质量为核心,以降低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主线,大力推动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减排,扎实推进产业、能源、交通绿色低碳转型,加快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

其中,水泥企业应关注以下重点工作:
一、重点排放大户在保证正常、安全生产的前提下,加强污染物治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鼓励企业自觉采取措施,深化实施友好减排工作,电力、钢铁、水泥等重点企业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小时排放浓度均值分别力争控制在20、15、2毫克/立方米以内。到2025年底,全市水泥和焦化企业基本完成超低排放改造。
二、严禁核准或备案钢铁(炼钢、炼铁)、焦化、电解铝、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不含光伏压延玻璃)和炼化(纳入国家产业规划除外)等行业新增产能的项目。
三、大宗货物中长距离运输优先采用铁路、水路运输,短距离运输优先采用封闭式皮带廊道或新能源车船。推进铁路双层高集装箱运输改造工程。到2025年,水路、铁路货运量比2020年分别增长12%和10%左右,铁路集装箱多式联运量年均增长10%以上,内河集装箱运量比2020年翻一番。
四、到2025年,基本淘汰国Ⅰ及以下排放标准的非道路移动机械,主城区范围内限制国Ⅱ及以下排放标准非道路移动机械运行。推广装配式施工和“全电工地”试点,市政重点工程原则上使用纯电工程车辆,鼓励推广新增混凝土搅拌车辆全电动化,到2025年,存量在运营混凝土搅拌车辆力争完成30%电动化替代。
五、推进矿山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新建矿山原则上要同步建设铁路专用线或采用其他清洁运输方式。对限期整改仍不达标的矿山,根据安全生产、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等要求依法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