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化开展重污染天气应对,提升企业绿色发展水平,根据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要求,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湖北省生态环境厅严格按照程序开展了湖北省2023年第二批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企业绩效评级工作。全省共审定通过46家B级和引领性企业,其中B级32家、引领性14家。

其中,葛洲坝老河口水泥有限公司、华新金龙水泥(郧县)有限公司、葛洲坝荆门水泥有限公司、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京山钱场分公司、湖北京兰水泥集团有限公司获评绩效B级企业,武汉亚东水泥有限公司获评绩效引领性企业。
